学校坚持以养成教育为载体,深化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评价细则》,强化十个文明行为习惯教育成果,帮助学生明确规则,自觉规范自己言行。发挥政教处、学生会、年级组、班级四个层面的监督、检查职能,每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评选一次流动红旗班、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班集体,以此促使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推进传统美德教育,开展志愿服务精神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不同形式开展以“传承中华美德——过中国节”为主题的节日纪念实践活动。开展环保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志愿服务、奉献社会意识。开展评选文明礼仪使者、环保小卫士、文明礼仪标兵活动,发挥同伴影响同伴作用,树立学生身边可亲、可学、可信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