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被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3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一百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亿余元。馆藏图书250余万册,电子图书80余万种,配备磁盘存储90TB。学校下设22个职能处室,3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3个教研部。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7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14%,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78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2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77人(次),享受政府津贴教师23人。
学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30000余人,各类研究生42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6400余人,各类留学生300余人,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开设74个本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31个,自治区精品课程60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有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37个。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4个、二级学科131个,硕士专业学位点8个。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入学资格的高校。学校有科研机构88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中央与地方高校共建基础实验室和特色实验室1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实验室1个。“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课题179项,省部级课题495项,厅局级课题345项,横向课题158项,科研经费总额达到13939余万元。共发表学术论文70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40余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270多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60多项,申请专利22项,省部级以上鉴定成果100余项。
半个多世纪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学校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审时度势,深刻认识自身在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客观分析学校的发展历史与现状,经过多次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明确提出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全面建设和又好又快的发展方针;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发展;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体制创新为保障和动力,努力促进质量、效益、规模、结构的协调发展;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要求,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把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办学指导思想。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对大学的功能、使命和规律的理性认识逐渐深化,经过沉淀、凝练和升华,形成了“求真务实,育人至上,学术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强化了“双学位教师教育和蒙汉兼通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学校秉承“献身、求实、团结、奋进”校训,已培养输送各类毕业生18万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对外交流,与蒙古国、俄罗斯、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及国内一些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9年被批准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先后聘请包括五位两院院士在内的三百余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任学校学术顾问、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目前,学校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抓机遇、谋发展、强特色、上水平、建名校”的发展思路,坚持“全面发展、突出重点、重点突破、带动全面”的发展策略,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实现“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