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正式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归省文化厅管理,浙江省政府、文化部共建。
学院座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按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规模规划设计,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9亿元,共有纸质图书25.3万册,拥有大剧院1个、音乐厅3个、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842间和录音棚6个,以及现代电子图书系统、信息平台系统和数据中心。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
学院以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整体划转为主体筹建基础,设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等4个一级学科,除设计学外,均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开办作曲与作曲艺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成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工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2个教学系(部)和附属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筹)、国际教育学院(筹)、李叔同学院(筹)。组建了管弦乐团、国乐团、舞蹈团、“八秒合唱团”等高水平艺术团。创办有《音乐文化研究》期刊。已与奥地利萨尔茨堡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皇家北方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并与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大学等15所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获教育部批准具有本科艺术院校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2467人(含联合培养),其中:研究生210人。现有教职工457人,其中:专任教师321人(正高职称42人)。
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目标,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定位,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