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5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6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44万元,图书18.4万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
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没有特殊要求的,须注明: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合法、合理,并有详细、明确的说明。
3.院校志愿及录取
高职(专科)批继续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其他志愿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分数相同考生,按数学、语文成绩优先录取。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47139131 024-47139288 15941418188
传 真:024-47139131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邮政编码:117000
网 址:www.lnyj.net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