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93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15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596.1万元,图书80.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预留计划的比例按照本科普通类预留1%,本科艺术类预留3%。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在批次投档前投放。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入学后教授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学校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根据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具体专业设置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