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8平方米;生师比17.4;专任教师34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50.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465.2元;图书45.8万册,生均图书74.7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院按规定预留1%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学院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1-2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依本人成绩在大类所含专业里进行选择。

各学科类含如下专业: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2016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16000元/人.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

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2500元/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学校严格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评定和发放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4.对照顾录取考生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中有相关规定,我院按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中有相关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6.体育类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7. 网 址: www.syuctky.edu.cn

联系电话:024-31679767 、31969585

沈阳科技学院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