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标代码为“13239”,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学院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内设有邮科院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开设专业以光纤通信类为主。







第三条 学院是武汉工程大学按照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由湖北省教育厅主管,办学资格已被国家教育部予以确认(教发函[2004]12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在武汉工程大学的领导下,负责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的贯彻和学院招生工作的部署。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并接受武汉工程大学有关职能部门对招生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7—87194571;招生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7—87195023;学院网址为www.witpt.edu.cn。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入学考核







第八条 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考生。







第九条 所有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院按程序将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原则上不录取无我院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单科成绩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者优先录取;若条件仍相同,与拟录取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未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执行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学院在录取期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公开征集志愿后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则。







第十七条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降分或优录政策。对于符合考生所在地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符合“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学院只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报到入学







第二十二条 经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有关证件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延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天。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报到入学时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院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湖北省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 , 标准执行并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 为激励学生努力上进,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如综合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同时还设立了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学生特长培养基金。以上奖学金的发放按照《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按国家规定颁发由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或新的规定相冲突的,以国家法规政策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答考生问







1.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第几批招生?



2014年我院录取的批次由考生所在省招办统一确定,请您留意所在省招办发布的我院招生批次。我院国标代码为13239,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我院湖北省录取批次为:文理类本科安排在第三批本科招生,专科安排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招生;艺术类本科安排在艺术本科(三)招生。我院在湖北省招生代码为3247。







2.请问贵院如何招收艺术类本科生?



我院今年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河北、内蒙古、广西、广东等9个省招收美术类本科生,美术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所在, 省美术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其录取原则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我院湖北省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投档综合分=(高考文化分×40%+美术联考分×60%)×2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根据我院历年美术类本科招生情况统计,文化分和联考分均过湖北省资格线(2014年美术联考分数线为187分),一志愿报考,录取机会非常大。



学院现有动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四个艺术类(美术)专业。为满足广大学子求学需求,我院建设了艺术设计中心,教学设施齐全,拥有配置齐全的画室、摄影实训工作室、动画定格工作室、环艺工造专业教学实训工作室、作品展示陈列室及常年展示师生作品的《艺术长廊》等教研场所。学院现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绘画设计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专职专业教师队伍,同时聘请了14位在全国和湖北省高校享有盛名的专家、教授作艺术类专业的客座教授,定期来院作学术报告、指导教学、辅导学生。近年来,学院艺术类学生多次获得全国性设计奖项和省级竞赛奖项。







3.贵院是如何设置奖学金的?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我院设立了多种奖学金。



奖学金设置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标准:每生8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标准:每生5000元/年。



(三)综合奖学金:学院设特等(每生3000元/年)、甲等(每生1500元/年)、乙等(每生1000元/年)、丙等(每生500元/年)奖学金。



(四)单项奖学金:学院设学业进步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科研创新奖、精神文明奖,奖励金额200-2000元不等。



(五)毕业生奖学金:学院对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支边和到村任职等国家和地方特色项目的应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奖励,奖励金额2000元/人。







4.在贵院就读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学院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帮助家庭有一定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对于家庭有困难的学生,学院支持并积极配合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向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另一方面,学院采取奖、助、补、勤等各种措施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1000余个,让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使之能安心完成学业。校内主要为学生宿舍、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以及学院各行政部门从事辅助性工作;校外主要湖北联通公司、家乐福超市、华莱士快餐店等多家单位从事假期短期工作。







5.请问贵院今年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我院2014年报湖北省物价局待审核的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动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8万元,通信工程(包括移动通信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机械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土木工程、会计学等10个本科专业每生每年1.5万元,其他本科专业每生每年1.2万元;专科专业每生每年7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500—1200元,不含空调使用费用(宿舍由学院统一分配,个人不能选择)。



最终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核确定的结果为准,我院会将最终收费标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新生也可查阅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



6.贵院学习生活环境如何?



学院有武昌和邮科院两个校区,校区占地800余亩。主校区位于武汉工程大学老校区内;邮科院校区位于武汉邮电科学院内。两个校区地处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中国光谷”的中心,风景秀美,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学生公寓现有4人间和6人间,公寓内配有空调、热水系统和直饮水系统。学生食堂、超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基础设施完全能满足广大学子学习生活需求。



7.贵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扩大学生的就业?



我院为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从大学一年级开始给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设计教育,实现就业指导全程化;第二,我院建立了包括有化工、机械、建筑、管理咨询和IT等众多企业在内的就业信息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第三,充分发挥我院特有的多种认证机构的优势,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竞争能力,拓展学生就业空间。目前我院拥有的认证机构有:国家网络工程师技术水平考试认证中心、摩托罗拉无线网络工程师认证中心、光网络线路工程师认证中心、光网络维护工程师认证中心、光网络设计工程师认证中心、光网络高级工程师认证中心、电信营销工程师认证中心、IT项目经理认证中心等8个认证机构。此外,我院正与湖北省相关部门联系,拟举办多种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培训,覆盖学院绝大部分专业,让毕业生可同时拥有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大部分毕业生已进入湖北省乃至全国化工、石油、能源、医药、机械、电子、自动化、通信等领域就业,部分优秀毕业生已成为相应领域技术骨干和中坚力量。近三年来,学院毕业生考研上线率已达到14%,其中录取院校不乏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上海大学等985、211类国内知名高校。

8.请问通过什么途径了解贵院的相关信息?



考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我院的的招生录取信息。一是登陆我院网站“www.witpt.edu.cn或者http://122.204.42.6”,了解我院的基本情况;二是可以通过湖北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e21.cn)查阅我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我院的录取相关信息;三是通过电话(027-87194571)向我院招生咨询工作人员咨询;四是直接来我院实地考察,了解我院的办学情况。



(招生录取期间,您可以在我院“在线咨询”平台:http://www.witpt.edu.cn/enroll/guestbook.asp或者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e21html/schoolinfo/school-dayi-lists2926.html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







9.请问如何去贵院实地考察?



校本部:考生和家长可以搭乘586、590、723、738、811、581、715、529路公交车到“武汉工程大学”站(华城新都站)下,或乘538、572路公交车到“虎泉街化工学院”站下车,或乘武汉地铁2号线到“光谷广场”站下车,从B或F出站口出站后沿虎泉街回行800米即可到达。



邮科院校区:邮科院校区:考生和家长可乘518路、521路、728路、703路通宵线、 703路、583路、709路、593路、15路、510路、 25路、401路公交车在 “珞喻路吴家湾站 ”下车沿邮科院路前行500米。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虎泉街366号 邮编:430073 联系电话:027-87194539 (党政办公室) 027-87194571 (招生咨询)

E-mail:ydy@mail.w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