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社会舆论和考生、家长的监督,使招生工作达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方案》的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切实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遵循“六公开”、“六不准”等招生工作纪律,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1809)

二、学校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4号 (邮编:734000)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六、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只招收报考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求参加口试。

七、男女比例要求: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它专业无限制。

八、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等身体状况不适宜医学类专业考生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九、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程序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进行录取。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2.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国家和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3.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4.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考生志愿确定专业,并根据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对填报服从专业调配者作适当调整。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甘肃省高考录取信息查询网、学校网站、电话及录取通知书。

十一、收费标准:普通专科生学费:每生每年3600元,三校生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700元/年(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十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奖、贷、助、补、勤为主要形式的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在网上进行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

十四、开设专业:临床医学、针灸推拿、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

十五、联系部门: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0936)8361055 8361065

传 真:(0936)8361055

E—mail: zyyzzsjyb@163.com

网 址:http://www.zy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