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学生。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38人,公示拟签约人数不超过76人,本年拟招生项目及计划见下表。



















































































































































































































































































































类别




录取优惠政策




项目




拟签约人数




声乐类




A档




男高音




1




男中音




1




女高音




1




B档




男高音




3




男低音




2




女高音




6




女低音




2




舞蹈类




A档




民族舞




2




B档




民族舞




3




古典舞




3




拉丁舞




2




摩登舞




2




西乐类




A档




双簧管




1




圆号




1




大提琴




1




低音提琴




1




B档




双簧管




2




单簧管




5




小号




2




圆号




4




长号




3




大提琴




5




低音提琴




4




西洋打击乐




2




民乐类




A档




唢呐




1








1




B档




二胡




2




唢呐




3








2




竹笛




2




民族打击乐




2




戏剧类




B档




话剧、播音主持




4




说明:



(1)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上表所列项目相一致;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报名,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更改;加项目,如某一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他项目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其他类别项目顺次进行递补。



(2)录取优惠政策说明



“A档”是指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B档”是指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A档”和“B档”条件将在不降低录取要求的条件下,根据相应省级招办提供的相关考试招生数据进行合理转换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二、报考条件



1. 品学兼优,符合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类别要求,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较好文化课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2. 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的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3. 报考声乐类项目的考生,只限美声和民族唱法。要求有声乐训练基础,形象较好,有独唱能力,嗓音基本条件较好。



4. 报考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街舞、霹雳舞、迪斯科)考生,要求有较好舞蹈功底,形象气质佳,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2米;报考国际标准舞(拉丁舞、摩登舞)考生,要求具备扎实的国标舞基本功及舞蹈训练基础,女生不低于1.62米,男生不低于1.73米。



5. 报考戏剧类的考生,要求形象气质佳,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所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过奖(以获奖证书为证);(2)普通话测试获得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3)具备市级及以上演出经历(须出具学校或县市级以上单位证明);(4)有其他大型晚会主持经历(出具相关证明和现场照片)。



三、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2017年2月11日至17日,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 书面报名



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并在表中规定位置由所在高中班主任和主管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参加过中学艺术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复印件、本人表演现场照片或视频(光盘或U盘)等材料。



以上材料若有缺项,不能通过初审。



3.材料邮寄



报名材料须在2017年2月18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请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逾期寄出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29。来函请注明“XX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字样。(XX为上表中的艺术项目)。



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报名材料接收情况(EMS相关信息),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网上报名与材料寄送缺一不可。凡网上和报名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满足上述各项要求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报名均不能通过初审。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查



结合学校艺术团需要等因素,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将对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2月24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2. 初审结果查询及考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7年2月24日至28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3. 报到和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3月4日上午8:30-11:00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以及报名材料中所提交证书的原件。



文化课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4日14:30-17:30。



艺术水平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5日8:00-12:00,13:00-17:00。



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逸夫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4. 文化课测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不分文理科。



5. 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内容



(1)声乐类:自选曲目表演(1-2首)、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2)舞蹈类: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3)西乐类、民乐类: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戏剧类:朗诵(考生自行准备1段朗诵,测试时评委根据情况要求学生朗诵作品的全部或片段,限时1分钟)、小品表演(考生自行准备1段小品,测试时评委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小品的全部或片段,限时3分钟,原创、非原创均可)、即兴(现场抽取题目,30秒准备后进行现场命题表演,限时1分钟)。



6. 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说明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或MP3、道具等演出物品;



(2)西乐、民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不允许带伴奏员。



五、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1. 资格认定



(1)根据考生艺术水平、文化课测试总体情况,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生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分别划定艺术水平测试合格线(分项目类别划线)、文化课测试合格分数线(对应A档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A档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应B档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B档笔试合格分数线”)。



(2)A档资格认定:针对我校急需项目,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各项目艺术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定签约人数,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与考生签订《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3)B档资格认定: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均合格且未获得签约降至一本线录取优惠资格的考生,按各项目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定签约人数,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与考生签订《协议书》。



(4)对于报考声乐类项目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会乐器者优先录取。



(5)我校将签约艺术团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我校将通过邮寄方式与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



2. 录取原则



对入选考生我校将邮寄并与考生签订《协议书》,明确录取政策,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将依据《协议书》中各有关约定,报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生专业录取。



六、监督机制



1. 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2.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七、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专业咨询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