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21号

  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助产专业就业单位一般只招女生)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

  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1、我院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

  3、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进行调剂录取:如不愿意调剂,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021-54397981,021-64773528-1151

  十三、投诉电话纪检监察办公室:021-64104636

  十四、网址http://www.shvtc.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