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旅顺开发区金昌街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36万平方米(约合545.4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0240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8平方米;宿舍面积1545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8平方米;生师比15:1;专任教师31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0.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3.4%;教学仪器设备值318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517.9元;图书38.3万册,生均图书78.5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轮机工程技术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根据企业需要就业面向远洋运输企业,请女生谨慎报考,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收费标准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学费13800元/生学年,产品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9800元/生学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具体措施如下: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助学贷款:被录取学生可向生源地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航海类专业要求如下: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色觉无色弱,色觉无红绿色盲。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色觉无红绿色盲。
3)、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色觉无红绿色盲。
4)、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身高不低于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身体健康、匀称。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色觉无红绿色盲。
请有关考生充分考虑以上要求,请谨慎报考。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考生在身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不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专业间分数级差为2分。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理科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者。文科考生外语相同者优先录取语文高的考生,语文相同者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理科考生外语相同者优先录取数学高的考生,数学相同者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27666传真:0411-86274036
网址:www.dlsc.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