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3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7.08万册。目前学院共有教师166人,其中专任教师132人(副高职以上23人,占17%;中级职称27人,占20%。研究生以上学历17人,占13%);校内兼课教师5人;外聘教师8人(多数为副高职以上)。

二、招生计划

1、语种要求:不限

2、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收费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交通运营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9000元/年;保险、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针对于辽宁省考生,调档比例按100%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遵循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相同分数考生,按照第一专业未录满数录取,如果录满则依次按照专业顺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学院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联系部门: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邮 编:116031

招生热线:(0411)86446929 86447739 86510638 86861109 86861276 86447139 86861606

传 真:(0411)86447739

学院网址:www.dlqcxy.net

电子邮箱:dlqcxy@163.com

七、单独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