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 学院简介:
泊头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国办普通高校。1925年9月建校, 2007年12月13日,省政府正式批准由沧州师专泊头分校改制升格为泊头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259。
学院坐落在渤海之滨、大运河畔的泊头市,交通便利,京沪铁路、京沪高速、石黄高速、保沧高速、京沪高铁,104、106国道经过市区。学院占地700亩,中心校区位于市中心,建筑面积11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2.5亿元,校园绿化率达40%以上,被河北省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学校、省绿色学校、省安全文明校园、省教育教学先进学校,是兴学育人的理想场所。
学院坚持“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产学结合、工学结合”的办学方向,实行“双证书”(学业毕业证书、行业技能证书),各专业都有机会考取相应的技能证书,增强就业的砝码。注重学生实践,加大在校生实习、实践的课时,在北京、天津和沧州及渤海新区、泊头市开发区、黄骅港口建立了多个实习、实训基地。
二、自主招生政策:
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我院2011年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只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不必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经省考试院审核,可直接就读我院专科,是我院三年制全日制专科生。
1、 自主招生范围:具有中专、高中学历的(职教中心、职高、技校、高中、中专)应届毕业生或往届社会人员。
2、 自主招生形式:学院自主命题、自主阅卷、自主录取,省考试院统一备案、省教育厅统一注册。
3、 自主招生专业:汉语(学前教育方向)、应用英语(学前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学前教育方向)、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方向)、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秘、商务英语。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4、 报名时间和形式:即日起开始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持本人身份证、往届生毕业证直接到泊头职业学院报名,外地区人员也可以将本人身份证、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李主任)。
5、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 联系方式:7949946、7949732、8250699、7949900
地址:河北省泊头市光明街150号 泊头职业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