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14283
三、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区中心城规划三街二号
四、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组织机构(一)、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方案。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二)、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受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学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九、招收男女生比例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7]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有关“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在招生男女生比例中,无任何限制。
十、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十一、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一)招生计划:以自治区和有关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要求:男净身高173---183cm、女净身高163---173cm。无传染病史、无色盲色弱;体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口吃等。

(三)收费标准:1.学费: 护理、学前教育、口腔医学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应用化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每年4500元。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每年5000元。

2.住宿费:6人间800元/每年

十二、录取规则(一)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录取新生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语文、外语等单科成绩。

(二)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三)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学生待遇学院对特困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证书种类: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地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电话0470-2283111 、2283112 、2283113
传 真0470-2283113
E-mailt67z12h27@sohu.com
网址http://www.hlbrzy.com
















呼伦贝尔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