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

则和办法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上海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近三年招生计划分配、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旅游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英语为主;旅游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韩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日语为主;应用韩语专业限招英语、韩语、日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韩语为主;应用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为西班牙语、英语;其他各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4、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专科专业 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普通高职专业 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酒店管理专业) 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17﹞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021-57126299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021-57126262

十五、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sitsh.edu.cn

招生网址:http://lzzs.sitsh.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得到学校批准,否则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