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建设工程监理、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人物形象设计、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酒店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工业机器人设计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待审批;其它专业学费为35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8000元每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每生300元。

六、获奖说明

凡是涉及获奖情况的,必须明确活动的组织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邮编:113122

电话:024-53909888

网址:www.fvti.com

E-mail:fzsz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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