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二、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四、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五、学校国标代码:11342

六、校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七、招生计划: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其中艺术类招生计划投放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广东等15省。

八、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

2.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

3. 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相关科目要求

①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省份,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我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目前投放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为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上。

③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

④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色弱、色盲以及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

九、收费标准:

1.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住宿:一类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二类公寓1000元/人•年,三类公寓8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

3.学费与教材费:

层次学科类别热门或一般学费

(元/年)
教材费

(元/年)
本科工科类热门专业5900800
一般专业4800800
艺术类一般专业

(含表演方向)
8000800
广告学6000800
经法教管类热门专业5000800
一般专业4000800
文史哲理类热门专业4500800
一般专业3800800
中外合作办学工科类本科一般专业22000800
‍文科类(专科)

工科类(专科)
一般专业17000800






备注:教材费为预收费,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费标准为22000元/年/生,专科学费标准为17000元/年/生。

实际收费以物价局批示为准。

4.热门专业

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会计学、市场营销、英语。

十、学生管理

1.经过学习,符合条件,颁发湖南工程学院学历和学位证书。

2.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基金;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考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缴纳学费,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完成学业。

3.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校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好而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在省内名列前茅。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8688511 58683867(传真)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11104

电子邮件:zsb@hnie.edu.cn

学校主页:www.hnie.edu.cn

十二、其它

我校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风电装备与电能变换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十三、本章程由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