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试点本科、试点本科、自主专科:招生对象为参加2011年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在所属省市区专科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及同等学力者;

  成人(函授)专升本:招生对象为专科毕业及同等学力者;

  成人(函授)高起专:招生对象为高中、中专毕业及同等学力者。

  *自主专科、新试点本科、试点本科、成人(函授)专升本科、成人(函授)高起专科:即日起可持高考成绩单及高中(或中专)毕业证直接到当地报名点报名,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符合条件者须向学校交纳报名费100元,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成人(函授)的学生为预录取,入学后,须要参加10月份全国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者,取得成人(函授)学籍,按全日制形式脱产学习。

  *新试点、试点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参加统一的全国成人高考,取得成人专科学籍,同时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按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考试、考核工作,修满全部课程准予毕业,颁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位证书。

  *自主专科招生专业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五条和教育部25号令第十五条之规定,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由学校颁发写实性学业完成证书,即毕业证书。证书可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直属网站中国教育信息网授权构建的全国民办高校学业完成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cxedu.org.cn)中查询。

  *成人(函授)专升本、成人(函授)高起专专业的学生,全日制脱产学习,由学校颁发成人(函授)本专科毕业证书。

  *参加职业资格(职业等级)证书课程培训的学生,参加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