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保障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是我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8

第五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六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凤凰路5600号 邮编:262234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及隶属关系:学院的前身是1988年建校的潍坊经济学校。 2005年8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基本办学条件:学院占地1186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教职工49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38人,“双师型”教师60人;具有硕士学位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教师168人、博士4人。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技能培训机构健全。建有多功能闭路电视双向控制系统,多媒体电教系统、校园计算机网络;建有数控机床、普通机床、电气自动化、服装、纺织、传感检测、建筑、汽车维修、语音、PLC编程、微机、工程检测等50多个实验实习室,图书馆藏书52万册、电子图书1000册。

第九条 办学理念:学院以“依靠社会、引领社会、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培养技能熟练、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目标,遵循“厚德尚文,精技强能,超然大气,创新求异”的校风和“厚德强能,知行合一”的校训,不断提升学院的学科建设、学校建设、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办好让人们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更全面的技术人才。

第十条 教育特色:学院不断丰富教学模式、全力打造多种类型的、全新规模的职教品牌超市,形成“适销对路”的专业群,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对各类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实施“4+1”人才职业培养工程,“4+1”即“四种基本技能加一个核心专业技能”,把阅读能力、普通话、英语应用、计算机应用等四大模块作为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根据各专业实际由各系组织论证确定核心专业技能并加强培养,从而形成一个前后衔接、循序渐进,由单一到综合,贯穿全学程的纵向体系,全方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符合企业人才需求的新型人才,使毕业生以较高的起点开启职业生涯。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参与春季、夏季高考考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3、同批志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春季高考考生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收费标准、贫困生资助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文科:6600元/年 理科:6900元/年

艺术类:服装设计6600元/年

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6人间800元/年。

收退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1、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

2、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特困生重点奖励。

4、设立贫困生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及其他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 6062036(院办)

传真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6055168(院办)

学院网址:http://www.wfgsxy.com

电子信箱(E—mail):gsxyz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