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
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二条 学院国际代码:12482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公办)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克拉玛依校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独山子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第五条 招生层次及学制:普通专科(高职),三年。
第六条:学校概况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文兼备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创建于1956年,伴随着祖国的石油石化产业及西部大开发而不断发展壮大。建校60年来已培养四万余名服务于祖国石油石化产业及地方经济建设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学院是新疆石油石化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中巴经济走廊重大战略和自治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深入推进,克拉玛依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632”发展战略,打造六大基地。学院作为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年度整体搬迁至克拉玛依市,充分利用石油石化产业发展优势,积极探索“政府牵头、企业参与、学院主办”的办学体制,创新政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完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目前,学院分别在独山子和克拉玛依两个校区进行办学。独山子校区占地面积1280.25亩,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克拉玛依校区是由美国NBBJ公司设计,由克拉玛依市政府、新疆油田公司等投资43个亿实施建设,是一座开放式校园,占地7200亩,规划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34451.25万元,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资产9758.04万元,图书馆15000余平方米,藏书39.13万册,电子图书一百余万册,电子专业期刊5794种,校园骨干网万兆、1G到桌面,与CNPC网、Internet宽带网相联,教学、办公完全实现网络化。
学院现设有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等八大类40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493(其中高职5562人,中职931人),专科函授生25人;2016年为合作企业培训员工1630人。2016年我院招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计划高职招生2350人,实际录取2261人,录取率为96.21%。首批招收了来自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的留学生8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总数 481人,其中专任教师279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70人,占专任教师25.09%;博士研究生学历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02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6.56%。“双师素质”教师11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比例达41.22%。自治区教学名师5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市级专家2人,市级专业带头人2人,市级骨干教师18人,聘请外籍教师1人,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112人,拥有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6个。
学院实验、实训设施先进齐全。已建成22栋实训厂房和35个校内实践基地;同时建有22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满足学生技能培训的需求。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己任,突出能力、注重实践,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与疆内外石油、石化等行业100余家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积极开展订单教育,招生就业两旺。有稳定的就业市场,近3年学院的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授予“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
第七条 招生专业一览表
表.普通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所属系部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就读校区 | 学费 | 备注 |
1 | 石油工程系 | 520401 | 钻井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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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油工程系 | 520402 | 油气开采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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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油工程系 | 520403 | 油气储运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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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油工程系 | 520404 | 油气地质勘探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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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油化学工程系 | 520405 | 油田化学应用技术 | 理科 | 3 | 独山子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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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与电气工程系 | 530102 | 供用电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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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石油工程系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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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械工程系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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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械工程系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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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子与电气工程系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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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与电气工程系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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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机械工程系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 | 3 | 独山子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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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机械工程系 | 5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文/理 | 3 | 独山子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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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石油化学工程系 | 570203 | 石油化工技术 | 理科 | 3 | 独山子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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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石油化学工程系 | 570207 | 工业分析技术 | 理科 | 3 | 独山子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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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机械工程系 | 570208 | 化工装备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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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石油化学工程系 | 570212 | 煤化工技术 | 理科 | 3 | 独山子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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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信息工程系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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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信息工程系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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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信息工程系 | 610205 | 软件技术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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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经济管理系 | 630302 | 会计 | 文/理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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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机械工程系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3 | 独山子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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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经济管理系 | 640101 | 旅游管理 | 文/理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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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经济管理系 | 640105 | 酒店管理 | 文/理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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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机械工程系 | 530201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理科 | 3 | 克拉玛依校区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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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商讨招生的重大事宜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民汉兼收。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但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地质勘探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等4个专业为艰苦专业,适宜男生报考。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石油工程类部分专业为俄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按照《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三校生”考试。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时执行先“分数清”,后“专业清”原则。
专业清是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清后,再考虑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或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录满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志愿清是在录取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该校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该校的考生,即使二志愿报该校的考生的成绩再高,原则上也不予录取。分数清是学校招生录取人员将进档考生按考分高低分文理等大类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先看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如果符合要求、该专业又未录满的话,则将其安排在他的第一专业。
第十五条学院征集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院招生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20%之间。学院进档考生的同分排序规则为:在投档过程中,考生如总分相同,理科专业考生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照英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文科专业考生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七条 江苏省录取规则:学院针对江苏省的录取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如分数相同,按照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必测科目等级仍相同,文科考生按照历史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照物理成绩排序;若依然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排序。
第十八条 录取时对民语言考生数学成绩要求:民语言文科考生数学成绩最低限28分;民语言理科考生数学成绩最低限30分(单考单招除外)。
第十九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高职学费:理科专业:4200元/生·年,文科专业:38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六人间)、1000元/生·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助学金。
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分四等(3000元/年、1500元/年、700元/年、500元/年);“企业奖学金”以及其它单项奖学金。
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三等(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分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
少数民族学生首次预科期间给予学费、住宿费补助,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院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与疆内外1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大力实施“订单教育”,以方便学生实训及就业。学生可提前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与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创业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新疆准东煤业有限公司、新疆正通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采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环球大酒店、瑞豪国际酒店等企业签订用人协议。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就业质量高。
第二十五条 学院毕业生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要求,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直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毕业时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邮编:8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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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kzjsxyzjb@sohu.com
招生咨询电话:0990-6620737、6609801、623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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