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辽阳市铁西路15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866万平方米(约合529.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3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53平方米;生师比11.6;专任教师50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9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27.6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571.56元;图书30.304万册,生均图书50.6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推动改革和创新,切实提高年度招生计划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实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对于社会需求旺盛,人才紧缺的专业,增加招生计划;对于社会需求不旺、招生与就业前景不看好的专业,适度削减招生计划;坚决压缩就业率低、服务面向不清、定位不清的专业招生。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及限制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