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杨浦 区 军工 路 516 号



徐汇校区:上海 市 徐汇 区 复兴中路 1195 号



三、层次

n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n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n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

则和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相关规定,结合各省市经济发展和学校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制定和分配各省市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2、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对于上海考生,学校将在招生时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3 3、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科考生)或者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为序逐一比较安排(上海市和浙江省: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或生物)”的,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为序;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

4、4、按大类招生的新生原则上在进校第二学年选择具体专业。

6、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统考成绩。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关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信息。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7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

(4)若我校在当地省市文理科均有艺术类招生计划,我校实行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

(5)在安排考生艺术类专业时,我校实行分数(合成总分)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英语(国际贸易)(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英语(金融与投资)(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1]28号)、工商管理(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3]56号、沪价费[2003]70号)、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工程)(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14]14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55270799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55270716

十五、网址

http://zhaoban.usst.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渠道。家庭困难的新生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办理学费贷款。入学后,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给予减免、补助、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2017年招生优惠政策:

上海考生以录取阶段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我校,进入我校投档名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以录取。

附:上海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名称

涵盖专业(或方向)

能源动力类

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仪器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子信息类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自动化类

自动化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



工商管理(中美合作)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类

金融学

税收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会计学、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公共事业管理

交通工程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工程)(中德合作)



英语(科技翻译)



日语



德语



英语(金融与投资)(中美合作)



英语(国际贸易)(中美合作)



土木类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环境工程



新媒体技术



包装工程



新闻传播学类

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

工业设计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假肢矫形工程、医学影像技术、医学信息工程

化工与制药类

制药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物理学



应用化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工商管理(中英合作)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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