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规则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2、裸眼视力:人民武装专业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和其它眼疾;
3、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传染病、心血管疾病、精神病,无残疾,无明显异常特征和生理缺陷等;
4、凡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达到划定的同层次最底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并在录取时依据考生意愿可调整录取专业。(退伍军人考生只限报人民武装专业);
5、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6、考生可来人、来函、来电到我院招生办预约报名,上投档线考生由我院统一办理录取(补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