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专科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期限四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7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1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780.64万元,图书5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

1、英语教育、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我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530103生物化工工艺3理工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3G移动通信软件开发)3理工、文史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通信技术)3理工、文史590202应用电子技术3理工620204会计电算化3文史、理工620402市场开发与营销3文史640101旅游管理3文史660102应用英语3理工、文史660112文秘3文史660201语文教育3文史660213初等教育3文史、理工660202数学教育3理工660203英语教育3理工、文史660204物理教育3理工660205化学教育3理工660206生物教育3理工660207历史教育3文史660209音乐教育3艺术(文)660210美术教育3艺术(文)660214学前教育3文史、三校生670106装潢艺术设计3艺术(文)670112广告设计制作3文史、理工590110动漫设计与制作3理工、文史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理工660107应用韩语3理工、文史

四、毕业证书说明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校每年评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年奖助金额约305万。

朝阳市先予助学中心每年资助100名贫困生,每生1000元。

六、录取原则

1、按120%调档(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已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处理。

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我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 “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对成绩相同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

7、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58

传 真:0421-668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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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mengqqw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