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省或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根据各省或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遵循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不服从调剂或因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我院艺术专业在本科B段录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院录取时遵从考生志愿,依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