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46年建校,培训公安和政法干警。
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其中1984年—1989年举办了6年专科班(痕迹检验和刑事侦查专业)。1998年—2003年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成立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
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同时是黑龙江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警官路,占地面积960亩,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刑事技术实验楼、图书馆、民警培训中心、现代教育中心等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还有查缉战术训练馆、篮球馆、体能训练馆、射击馆、游泳馆等完善的警察战术训练场馆,以及标准田径场、障碍训练场、汽车训练场和各种球类场地,并建有人工湖、假山等文化娱乐设施,校园布局合理,各种建筑错落有致,环境优美,有着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条件。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86人,兼职教师5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53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41人,在读硕士研究生36人,“双师”型教师48人。形成了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学科、多门类,整体素质良好,结构日臻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设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公安科技系、警察战术训练系、法律系、公安基础教研部、马列主义教研部、现代教育中心8个教学机构,开设侦查、刑事技术(刑事科学技术)、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公安特警)、交通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社会工作、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公共安全管理(保安)等专业,在校生达4391人。此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函授站及自学考试办公室,为学生和全省的公安民警提供本、专科学历教育。
办学性质: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公安厅。
特殊要求:
1、报考侦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公安特警)、刑事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考生,录取前须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体检、面试、政审时间详见“2007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的说明及我院网站(网址:www.hlpolice.com)
2、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招英语和俄语考生。男女比例:侦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公安特警)、刑事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女学员招收比例为招生总数的2%。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侦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公安特警)、刑事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从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的合格考生中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收费标准:我院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侦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公安特警)、刑事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为每人6000元/年,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共安全管理(保安)、社会工作和法律文秘专业为每人5000元/年。
宿费:6人间每人800元/年,4人间每人1100元/年。
奖助措施:学院设立优秀生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学金;提供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
毕业:学生完成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毕业时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咨询单位: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康驰1380451500588126068陈秋艳1394518060888126078马翔宇1363363007788126071张海波1394602922188126071郑阳红1310166533388126071李久佳5509556188126071金迪1370363336688126071时宪138361239998812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