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适应社会工作以及进一步学习所需要的技能,具有一定的科学论文写作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从事心理学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和应用的高级专门人才。本科毕业后,可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生理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学史、人格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公关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人才测评以及管理工作,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心理的运用和研究,在事业和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心理咨询服务、在学校从事心理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以及从事其他与心理学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