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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
建筑学
建筑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建筑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建筑师基本训练的高级技术人才。毕业生能从事建筑工程的设计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项目规划和研究开发能力。
二、学制:四年。
学位: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建筑概论、建筑绘画、建筑设计基础、建筑力学、建筑构造、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设计原理、建筑结构、建筑设备、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城市规划原理等以及相关的主要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