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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
心理学
心理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 、体、美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在各类学校、政府机关或现代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能受到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具备进行心理学实验和心理测量的基本技能,具有将心理学理论、技术应用于某一相关领域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专业设置两个培养方向:一是心理健康教育方向,主要为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社区等培养专门的心理辅导教师及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专业人才;二是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主要为机关、企事业、社区、司法等部门培养管理人才。
二、 学制:四年。    学位:理学学士学位
三、 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心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生理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 广告与营销心理学、咨询心理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