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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
会计学
会计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会计学科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四年。   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