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教育教学与思想政治工作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道德教养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能主动适应21世纪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胜任中学政治、历史教学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才。二、培养规格与培养要求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乐于献身中学教育;努力学习和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劳动观,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分析社会问题和思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懂得基本的教育教学规律,能较好地分析和处理中学政治教材,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社会调查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3、具有良好的师范素质。外语水平测试过四级,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三笔字”书写规范、工整、美观,有一定的音、体、美基础知识和1-2方面的特长。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网络运用能力,通过大学相应的计算机水平考试。5、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掌握体育运动的基础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三、主要课程和特色课程(一)主要课程1、学科基础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通史》、《世界通史》、《社会学》。2、专业主干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伦理学》、《政治学》。(二)特色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比较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改革讲座》。四、学习期限与学位学制: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允许3年毕业,但必须在第二学期提出申请,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最多延长至6年毕业。五、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1、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65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29学分(含实践教学20学分),选修课36学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六、主要实践环节包括见习、军事训练、社会调查、教育实习等,安排时间不少于2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