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音乐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适应教育改革需要,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研究的教师以及其他音乐工作者。二、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中外音乐的熏陶和音乐研究的基本训练,通过教育教学理论和各项实践环节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音乐教学、教学研究和有关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和能力;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2.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能够适应21世纪中等教育需要;具有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能力。3.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扎实地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技巧;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审美情趣。5.具有专业的音乐鉴赏和基本评论能力,具备科学的思维方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音乐实践和创作能力6.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健体强身的科学方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关于大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要求。三、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四、主要课程基本乐理 、艺术概论 、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 声乐、 外国音乐史 、钢琴 、 中学音乐教材教法 、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和声学、歌曲作法、曲式分析、 舞蹈等。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该类课程主要指教育实习、艺术实践和生产劳动。教育实习于第五学期进行,共8周;艺术实践每学年一次,每次一周;生产劳动于第二学年1、2学期安排一周。均不占正常课堂教学时数。六、学制四年七、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