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理工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初级中学化学教学和研究的合格师资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其他工作者。培养要求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优良品质。2、具有自然科学和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数学、物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的实验技能,达到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师范专科化学专业的基本要求。3、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懂得基本的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师基本功,具备基本的教学工作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初步了解国内中学教学的动态和发展。5、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学校统一要求的级别;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一定的查阅本专业文献和信息的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6、具有健康的体魄,了解体育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心健康;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和健全的人格;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分析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及实验、结构化学、仪器分析及实验、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化工基础、中学化学教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