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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
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音乐工作者。主要课程有:视唱练耳、钢琴与声乐基础、中外音乐史学、合唱与指挥、形体训练、作曲技术理论、歌曲钢琴伴奏、音乐教学法、专业技能课等。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