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系统掌握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具备金融实务专业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操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专业特色鲜明,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优秀人格品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金融人才。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含微观经济、宏观经济)、金融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学、管理学原理、国际经济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学、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保险学、中央银行学、金融信托与租赁、房地产金融、金融营销学、金融数据分析、证券投资分析、银行会计、国际结算等。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金融领域的实际工作。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