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小学及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从事文化艺术部门音乐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毕业生应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表现和鉴赏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创作能力;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能胜任音乐教学、组织课外音乐活动以及文艺团体的音乐工作。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主干课程: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歌曲写作、钢琴即兴伴奏、计算机音乐、音乐欣赏、声乐、钢琴、器乐。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