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小学及中等学校进行舞蹈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舞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从事文化艺术部门音乐舞蹈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毕业生应掌握舞蹈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舞蹈表演和鉴赏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和舞蹈创作能力;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能胜任舞蹈教学、表演以及文艺团体的音乐舞蹈工作。主干学科:文学、艺术学主要课程:舞蹈基训(芭蕾、古典、现代)、古典身韵、民间舞、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舞蹈欣赏、舞蹈艺术概论、舞蹈创编、剧目排练及表演、舞蹈教学法。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