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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
专业特色:音乐表演专业着力培养学生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文化素养的实用型高级音乐表演人才。遵循表演专业教学方式的特殊性与学生个性化综合培养方式,能够掌握音乐表演规律、表演技能、表演心理、乐器艺术史及表演风格史等知识,适应于各级别文艺团体的需要。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课程设置: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中外民间音乐、钢琴、声乐、中西管弦乐、中西管弦乐队合奏与重奏、合唱重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