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人格健全,知行合一、德才兼备,具有现代化教育理念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和特长,能较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教育工作者和其他专门人才。(二)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道德素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2、通过培养,使学生具有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行政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以及文理科相融通的知识结构;3、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4、了解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方针、法规,掌握检索、查阅本专业文献、资料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5、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技能;6、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具有在中等学校从事课程教学、班主任工作、组织课外活动和从事教育研究的能力;7、具有宽厚文化修养和良好的审美修养,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8、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二、主干学科政治学、哲学、法学三、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政治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法学概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论。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入学教育、军事教育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教育实习、专业实践、素质拓展、普通话、读书活动、毕业论文、毕业教育、就业指导。五、修业年限标准学制:四年;弹性学制:3-6年六、授予学位授予法学学士或教育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