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它美术工作者。(二)培养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具备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3、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初步具备一定的外文检索及相关应用能力,能用外语进行交流;4、具备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熟练运用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处理事务的意识和技能;5、具备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6、掌握美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7、获得从事中、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的能力、美术管理能力和美术学学科的研究能力。8、获得美术创作的能力和美术实践能力。9、获得美术鉴赏及评论能力。10、培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美术教学的能力。二、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三、主要课程美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设计概论、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技法理论、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美术教育学、美术教育心理学、美术教学实践、绘画、雕塑、装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广告设计、装饰设计、服装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材料与技法研究等四、主要教学实践环节入学教育、学生读书活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研究性学习等综合素质教育、美术写生、专业实践、美术创作、毕业论文、教育实习、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等。五、修业年限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为3-6年;六、授予学位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