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基本专业技能,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以及一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音乐教育工作者。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学音乐教学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声乐、钢琴等。就业方向:从事初、中级各类学校的音乐教学及相关部门的表演、创作和管理工作,也可在电视台、群众艺术馆、少年宫和艺术团体等机关领域从事音乐编辑、音乐教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