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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
建筑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扎实的设计综合能力,以及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能够在房地产开发、管理,建筑、园林、装饰设计的高级建筑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与构造、美术、建筑概论、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中外建筑史、CAAD应用、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力学、环境心理学、建筑结构及选型、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构造与建筑材料、建筑经济、建筑法规、名建筑师与名作、室内设计、环境设计。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美术实习、建筑认识实习、工地实习、测绘实习和设计实践。
授予学位:建筑学学士。 专业受限:本专业色盲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