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广阔的社会视野、深厚的人文关怀精神,具备坚实的文艺理论素养、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表达能力、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在公务行政、基础教育、文化产业、出版编辑、文秘策划、中文信息处理等方面工作的现代化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基础写作、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汉语言文学普通专业的实践教学安排在第七学期,实践单位是政府行政机关、新闻出版单位、各大企业等。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包括见习和实习两部分,见习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实习内容是中小学教学。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