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和很强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能够胜任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和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法律咨询和调解、心理咨询等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概论、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保障、犯罪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民法学、刑法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社会工作价值与理念、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矫治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主要实践环节:安排800小时以上的专业实习,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安排学生到香港专业机构进行实习;二是在深圳实习,聘请香港专业督导提供指导。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