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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掌握医学、管理学、法学、医疗保险学和卫生事业管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从事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医事诉讼和医事案例的法律裁决、卫生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要;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公共关系、西方经济学、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保险精算、医疗保险学、法理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卫生法学。
就业去向:政府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社会保障部门从事医疗保险的经营与管理工作;司法部门从事卫生法规与管理工作;高等院校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就业面宽,发展前景广阔,一次性就业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