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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环境艺术的设计与施工、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胜任室内外装饰设计、景观设计等工作的,以及从事艺术设计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房屋建筑构造、建筑识图与制图、装饰材料与施工、居住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陈设设计、景观设计初步、居住区景观设计、观赏植物学、景观工程与技术、公园景观规划设计、3S技术应用、项目协调与施工管理等。
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具有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