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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
司法助理
培养目标:学生毕业后适宜在各级法院、检察院或者律师事务所担任各级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也可以成为街道司法助理员、乡镇和街道司法所的法律服务人员、国家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社会企事业单位所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经济警察。
主要课程: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秘书学、文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