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要求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管理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城市社会管理的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现代城市管理规律和我国城市社会管理的有关法规,具备独立进行城市社会管理的调查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城市管理宏观决策的能力,能在城市社会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公共事业管理,尤其是城市社会管理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共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公共管理方面的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城市公共部门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主干学科: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主要课程:城市生态环境学、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定量分析,公共政策、市政学、社会保障概论、管理文秘、组织行为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社会学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部门管理。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以社会调查、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实习形式进行的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20周。学 制:本科四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