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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
建筑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较为系统地掌握建筑学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有较好的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获得建筑师基本训练,适应现代建筑及多种职业需要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基础、美术、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中外建筑史、建筑设计原理及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及设计、城市设计原理及设计、建筑设备、建筑施工、室内设计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各类建筑设计院或工程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从事各类建筑设计、住宅与居住区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及室内设计,也可以从事有关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
本专业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