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四年制本科、招文史类、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法律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判断的能力;具有对诉讼案件的代理、辩护、仲裁的能力和对非诉讼案件的调节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语表达能力,以及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保险法、金融法、证据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婚姻与继承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文书写作、司法口才等毕业去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的一线工作人员,或书记员、司法助理、律师助理、资料员等相关辅助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档案、文案管理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相关法律、人事劳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岗位工作人员;街道、社区法律宣传、信访接待,法律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律师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秘书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